在大陆有“中国首善”之称的企业家陈光标,怀里揣着5亿新台币,准备到台湾救济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但这老兄有一个要求:“要当面亲自发放现金”。

 陈光标“高调撒钱”的举动,不光让不少台湾人感到不舒服,就连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大陆人也感到不舒服。

 其一、台湾的低收入家庭多还是大陆的低收入家庭多?据我所知,台湾低收入家庭有26万户,至于大陆呢,这个数字再乘上100也不算夸张吧?你老陈有了钱咋就不先救济大陆的低收入家庭呢?

 其二、台湾的所谓低收入家庭标准,是指家庭收入不足家庭成员每人每月10000元新台币(核人民币2500元)支出,家庭不动产在300万——500万以下(核人民币80万——120万),这样的人均支出水平和家庭财产在大陆算穷人吗?

 其三、台湾社会的福利程度是大陆能比的吗?子女上学,就业就医等社会福利远比大陆高,各种税负以及道桥通行费、油价都低于大陆。台湾所谓的穷人,日子过得比大陆成长家庭滋润得多。

 陈光标有钱,想给台湾人撒点钱,这没啥说的,但有钱不该要求当面发放,有这个要求就是“得瑟”了,这是让钱烧的!

 台湾人对“烧包”钱肯定会不拿白不拿,但让人家没有尊严地在他面前点头哈腰、一脸感激地拿钱,人家未必愿意,

 或许,这老兄还没有忘记早些年我们教科书上说的,“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我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台湾同胞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等待着我们去解救他们”?

 这个陈光标啊,简直是小猫倒上树——“虎逼”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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