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男人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这句话可能是真的。男人从生下那一刻起,就贪恋玩物,从襁褓到幼童时喜欢吸允抚弄母亲丰美的乳房,到孩提时代喜欢球、棒等各类游戏,少年时期喜欢刀枪,再大一点喜欢女人,喜欢摩托车,喜欢汽车。按鲁迅的说法,娶姨太太也是男人的玩具,以此推论,如今的小姐也是男人的玩具,不过对于我们这把年纪的人来说,就没有这个嗜好了,汽车可能是我们这一代男人的终极玩具了,因为飞机我们多数人玩不起,即使买得起,要出去兜风可能起飞一次手续也挺复杂的,不会像玩汽车一样说走就走,大不了给瞪大眼珠子盯着你车的人掏点罚款。

我的青年时代是在大兴安岭度过的,那时候连队建在在林子里,什么都见不到,谈恋爱?上海人叫“寻靠定”,我那时没长大还不算男人,自己不想,那些大上海的洋姑娘也不会看上一个像小萝卜头一样的“小北佬”,想玩摩托?没有,想玩汽车?先要给那些牛逼狼烟的司机打上好几天溜须,笑眯眯的亲手点上无数次烟,才能让你开一小会。

能玩的东西虽然有限,但玩还是要玩的。喜欢刀枪也许是我的天性,连队里那几条和我个头几乎一般高的7.62,和79破枪,虽说老旧了点,但我对它倒是爱不释手,没事的时候就擦枪,拆了装,装了再拆,到后来熟练到能闭着眼睛拆装。不过,我再喜欢也没用,那枪不是我的,是公家的,更像是连长的,人家要玩的时候,我必须把擦拭得明光瓦亮的枪无条件让出,否则,以后连擦枪的机会都没有了。

除了喜欢枪,我还喜欢刀,刀是经常在林子里转,以及后来经常打架斗殴时必不可少的装备。很多不安分的知青身上经常带着一把修理工用的三角刮刀,我不太喜欢它,因为三角刮刀只能动武时派上用场,平时没什么用处,也不好看。我更喜欢匕首,匕首的用途更广泛,它不只是武器,还是得心应手的工具。

那个年代不像如今,随便在一些旅游景点就能买到做工精细,样式美观的小刀,那时要想有自己称心如意的刀,就要靠自己加工制作。

71年春季,连队搬到了当时几乎与外面隔绝的呼源1#线37公里,首要的任务是在伊阿里河上架一座木桥,以当时的工艺水平和实际条件,架设木桥少不得要用大量“︺”型的,两头带尖“把拘子”,连里派我和上海知青小韩、仪忠三个人,搭起小烘炉,负责打造“把拘子”。有了小烘炉,就给了我制作匕首的机会。

选择钢材,对刀具质量很重要。但深山老林里能到哪里寻找好钢材呢?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我把眼光放在了推土机的履带销子上,我认为链接履带的那根钢棍要承受巨大的拉力,一定是好钢材,便趁到处机关办事的机会,到机械连院子里拣了一根履带销子。

有了钢材,又有小韩和仪忠帮忙拉风箱,抡大锤,两个小时后就把一根履带销子锻造成扁平形状的匕首毛坯。要把初具匕首模样的钢板办成真正的匕首,接下来的才是细活。

连队里没有砂轮机,不能找平抛光,没有刨床,不能刻血槽,唯一的工具就是伐锯用的锉刀,好在两队里不缺牡丹江牌的好锉刀,锋利又耐用,靠着一把锉刀完全手工加工匕首,是我接下来好几天工余后的主要工作,没有台虎钳固定加工器件,就一只手握着匕首毛坯,一只手拿着锉刀,要平稳用力,慢慢搓过,刻血槽更是一个细活,又要笔直,又要有深度,尤其到了加工后期,容不得办点马虎,因为一旦一锉刀用力过猛,造成伤痕,将不可弥补,会前功尽弃。

经过几天废寝忘食地忙碌,一把自己设计样式,自己亲手制作的匕首终于成型了,经过淬火处理,再抛光后,一把我自己认为样式不错,加工还算精细的匕首初具模样了,打磨后,很明亮,也很锋利,钢口很好,说明淬火程度基本恰到好处。但这样的匕首还不能使用,因为还没有刀柄。

如何安装刀柄,又让我好一番动脑筋。就地取材,只能在木头上打主意,但大兴安岭很难找到优质木材。落叶松不够坚硬,材质也过于粗糙,白桦树材质比较细,但也不够坚硬,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可以使用的材料——白桦树分两个叉的位置。白桦树在分叉的地方,材质比树身其它位置要坚硬的多,更让我喜欢的是,这个位置的木材加工后,会显露出沿一条中线向两边展开的花纹。经过寻找合适大小的桦树、采伐、烘干、精细加工后,我的匕首有了很漂亮的手柄,一把属于我的匕首终于腾空出世了!我那高兴的劲儿简直没法形容,应该不亚于如今年轻人得到一辆大奔驰。

遗憾的是,这把匕首的手柄使用半年后便出现了裂缝,这又让我为它大伤脑筋,如何更换爱刀手柄,又成为我以后一段日子的主题思想。

人如果惦记一件事情,会时时琢磨,事事留意,我当时遇到任何物品都会往刀柄上联想。一次,又来到了机械连办事,偶然间看到角落里丢弃着一个废弃的电木底座大型闸刀开关,上面还有导电铜板,我如获至宝,知道这个东西对我将有巨大用处,便捡了回来。

随后,我将电木底座切下一条,做成刀柄,又找到一小段推土机上的细油管,将他镶在手柄后面作为装饰,并利用闸刀开关上面的导电铜板加工成匕首手柄前面的护手,一把颇有时代感的匕首又在世人面前展示了!

这把匕首,为我在林区立下了汗马功劳。曾用它剥下说不清多少野兽的皮,割下说不清的肉,当然,总的来说是坏事多好事少,功过大约是三七开吧!

又一次,我们套到一只麋鹿,赶到时那只鹿还在挣扎,我们几个人用手中的细钢丝绳做好圈套,投到麋鹿脚下套住它两只腿,用木头棒子在旁边的树上像绞盘机一样搅紧钢丝绳,拉倒麋鹿后,我就是用这把匕首对准麋鹿的脖颈动脉处插上一刀,只见一股鲜血从麋鹿脖子上溅出一人多高。

梅宝姑娘和我们几个人,在河边遇上被套住的黑熊,先用疲劳战术将黑熊折腾得筋疲力尽后,也是用这把匕首结束了它的生命,并开膛取出了熊胆。

有一段时间经常偷狗吃,把狗引诱到手后,脖子上套上细绳子吊起来,待可怜的狗瞪着双眼,四肢挣扎的时候,要迅速用这把匕首挑开它的两条后腿及时放出狗血,以便让狗肉颜色好看也好吃。

搞到野兽肉后,用大盆炖烂后,大块的肉在餐桌上随吃随切,这把匕首会比我们有幸首先品尝肉香。

当然,这把匕首有些事也上不得台面,比如,它上过打架斗殴的战场,甚至还用它刮过皮糙肉厚的脚后跟······

离开林区多年,往事已是过眼烟云。早年在林区用过的东西至今什么都丢弃或捐献了,唯独这把匕首,我一直没有丢弃,一直珍藏着,因为它曾是我在原始森林里用原始的工艺,一锤一挫精心制作的最爱,曾是我的好玩具,如今即使有了终极玩具,我仍难以抛弃我的旧爱!,尽管它工艺粗糙,样式也很陈旧、很过时。

(遗憾的是,两年前搬家,竟然丢掉了这把爱刀,但好在留下它的照片,也算是一个纪念吧,也好,丢掉了,也就免除了管制刀具被没收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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