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四月份转瞬就将过去,人们全国“两会”后具体动作的期待与日俱增,关注什么呢?无论什么,教育都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热门话题。

 

教育部长履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或将公布,“均衡”的词汇自邯郸会以后使用了最高的频率,诸多的信号都反映了一个心声:消除计划经济体制和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义务教育城乡差距,消除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家强化重点学校带来的“择校”热!这一切,寄希望于按标准补齐校舍校园设备设施的差距,寄希望于公办学校公职人员能够均衡化的流动,国家开出的药方是“区域内”均衡。

 

 

“择校”可消除吗?消除“择校”等于教育公平吗?这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

 

美国上个世纪掀起的学校选择运动,是鼓励学区内的学生和家长选择另外的“特色”学校和民办学校,这样才会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这与我国做法显然是相悖的。倒不一定美国的办法就是对的,各国有各国的差异。问题是:我们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消除“择校”能够让老百姓满意吗?

 

袁部长之前的两任教育部长最大的相同都是认真负责的干部,最大的不同:前一位不断地和最高决策层次反映:教育经费太少,欠了这么多的债,如果不给,巧妇难为无米炊;后一位不断地告诫下属: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非常重视教育,给的钱纵向上比较,已经很多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要坚决制止乱收费!前两位部长都说得很对,做得也都很努力,但不同的思维方式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导向,给基层也带来了两种不同的结果。

 

教育问题远比经济问题复杂,折射了个人、家庭、社会千变万化的需求,而当今情况下,又不具备基本满足的条件,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一个区域的教育,办得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师、校长、局长。但当前这些人的工作环境,并不大好。

 

如果一个面临就业的大学生、研究生,有两条路可选:公务员还是教师?首先目标当然是前者。为什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没有显现呢?不要说隐形收入,即使是公务员明码工资,教师也只不过“不低于”“相当于”,一个老师所承受的每个学生的负担,与公务员相比其劳动程度之强可想而知。而报酬实际呢?“绩效工资”还要有一部分经考核后才能得到。

 

如果一个老师,有两条路可选:老师还是校长?首选目标当然是后者。为什么为老师服务的却成了首选呢?谁都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价值体现的最大值并不是一个普通老师,而校长是有很多机会的,老师无法比拟。

 

如果一个校长,有两条路可选:校长还是局长,当然是后者。选择谁来当校长远比亲自实践一个学校更具有挑战性。教育局长,有着比其他局长更不同的:同是公办学校,优质学位有限,“择校”盛行的时候,其他局长找教育局长办事全是私事,倒过了教育局长求人全是公事,显然,教育局长炙手可热!

 

但是我认为,当前的部门官员阶层中,教育局长是最难当的。一个家庭的宝贝疙瘩,享受的教育历程只有一次,有谁能输得起?都想找最好的老师来教,但是那些最优秀的一旦成为精英,不是选择公务员了,就是选择当校长了,自动留在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霍懋征式的老师又有几人?我们自己的孩子要找最好的老师来教,可我们自己的孩子一旦成为了最优秀的人才,绝不会让他(她)从事教师职业!是我们自己的国家造成了好教师寥若晨星的时代,现在怎么分配这有限的资源?

 

一个局长面对的是无数的要求,不要说领导、同事和朋友,就是一个普通人,在当前维权意识很强烈的时期,办什么事情都要有个公道的说法,对上对下都要有个交代。真是“一人难称百心意”,尤其是七、八月份,如履薄冰,小心翼翼,但得罪的依然很多。

 

会有种种事情出现在不同学校,因为他们面对的都是活生生的生命,每个孩子对家庭来说都是100%,社会上对老师的要求标准是“圣人”,但每个老师确实都是普通人,也具有普通人的需求,但在一个其他行业出现的事情,一旦出现在学校,顷刻之间会炒遍了世界。即使是民办学校,也绝不容许出问题,一旦出现,首先拿下的是教育局长。

 

 

《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结束了,回想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7年后恍如昨日。

 

4%教育经费的承诺当年是郑重的,今天再承诺依然郑重,但推迟了12年。

 

如果没有一个可操作性的载体,以2008年为例,在整个国家财政支出体系中占份额58.05%的中央财政,拿出的教育经费只占全国教育经费的15.56%,怎么实现?即使距2012年承诺只有两年的2010年度的中央财政预算中教育支出2159.9亿,也仅占中央整个预算支出的4.63%,靠这个比例还要达到GDP4%,怎么可能?

 

如果对属于国家事务的义务教育,依然使用“分级办学分级负责支出”的方式,中央采取转移支付项目配比方式补助,结果必然是:掌握近60%支出的中央财政,没有责任也没有具体的项目支撑,所以2009年的实际教育支出仅占中央支出4.51%,也就不会达到全国教育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16.32%的比例。

 

如果不确定教育支出责任比例,全国4%教育经费就不可能达到?一个国家十年的教育发展战略性思考,我们如果仍然还在仅仅说一些老百姓期待的“应该做什么”,而不具体考虑和设计“能够做什么和怎么做”的制度规范,即使这个纲要获得中央批准通过并颁布实施,十年后的结果在老百姓的心目中能过关吗?

 

全国期待着具体要怎么解决的是如下的几个难题:择校怎么解决,县域内均衡就等于均衡了?义务教育投入制度跟不上,均衡发展说说理想能实现吗?考试制度是必须存在的,面对升学竞争,课业负担怎么减下来?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在那里?城市化战略必然促使大批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在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和户籍分配升学指标的管理体制下,仅仅一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能解决吗?不仅大学,中小学也存在着行政化,“官本位”的管理制度和理念,如果去行政化的干部管理制度和学校要解决具体问题的模式不出台,我们仅仅在讨论要不要去除行政化倾向,有意义吗?

 

《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与中国教育发展历史相比,与建国后、改革开放后出台的198519931999年三个文本相比,立意之高、语句之精、概括之准、体系之全,无与伦比!但许多人依然感觉到:改革就意味着“和过去不一样”,一个十年的科学性操作性强的规划,如果文本上见到的是过去使用过的频率很高的语言,缺少创新怎么称其为“改革”纲要?缺少具体操作性的“怎么干”,一旦出台,又如何让基层工作者怎么落实“要干什么”?怎么具体实践“要怎么干”?

 

也许,被认为是牢骚,也许,触动了不该触动的神经。但是,我个人认为:确实是2010年身处基层的教育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