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日全国“两会”召开,教育经费问题依然成为关注的热点,日前笔者从《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中看到,中央对达到GDP4%的决心。但从连续五年中央财政教育投入占全部教育投入比例的比较看,我觉得这不是决心和态度问题,而是一个国家的科学制度安排问题。请见下表:

 

年度

全国财政支出

全国教育支出

%

中央财政支出

中央教育支出

%

2010

84530(预)

46660(预)

2159.9(预)

4.63

2009

75873.64

43901.14

1981.39

4.51

2008

62592.66

9685.56

16.32

36334.93

1603.71

4.41

2007

49565.40

7654.91

16.26

29579.95

1076.35

3.64

2006

40422.73

5795.61

15.18

23492.85

538.33

2.29

2005

33930.28

4665.69

14.58

20259.99

349.85

1.73

2004

28486.89

4027.82

14.90

17860.54

299.45

1.68

不难看出,全国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约在15%16.3%之间,而中央教育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最高的年份,即2009年也才达到4.51%2010年中央预算教育支出也才占到4.63%,也就是说,中央与全国平均相比,起码少了11.8个百分点,这个差额是个什么概念呢?2009年中央财政支出总额的11.8%等于5180亿元。全国2009GDP335353亿,4%13414亿。2009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预计:如果按2008年比上年增长26.53%测算,将达到12255.14亿,如果按2008年所占全国财政支出16.32% 测算,将达到12382.58亿,取中间值1231886亿,再加上差额5180亿,总额17498.86亿,2009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就会达到5.2%

 

笔者始终认为,在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制度理念指导下,教育投入是否也要分级负责呢?义务教育不仅仅是地方政府的义务,更是一个国家整体的义务,这需要国家整体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如果中央财政始终用转移支付方式补助地方上的义务教育,而大量的投入依然依靠省以下人民政府,不可能达到4%不说,更有甚者,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全国性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县域内均衡。

 

如果不调整教育层级上的事权责任,中央财政直接负责的是部属高等教育,尽管每年两三万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划地方,但地方教育上得到的中央投入怎么也不可能达到自身支出的比例。尽管每年“两会”财政报告很鼓舞人心,与上年比较增长幅度很大,但因为基数太少,得到的绝对投入数字依然很低。2004年中央财政投入教育的不到300亿,就很说明问题了。

 

建议:将义务教育明确为国家性事务,同时测算教职工报酬、校舍设施设备、教科书、日常运转经费等等,颁行国家标准并允许地方另行颁布地方标准。国家基准额支付由国家统筹,或学习日本,全部支出国家地方各半数;或学习法国,教职工报酬由中央财政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如此安排,不必再等两年,2010年就可以达到甚至超过10年之盼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