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学语文时,读过柳宗元的《黔之驴》,那结尾一句:……断其喉,食其肉,乃去。

黔之驴无技,虎因食之,这只是结果。然而,虎食此驴也非容易,毕竟也被“蹄之。”常说杀敌一万,自损八千,虎再威风,也曾被黔驴伤及软肋,其痛自知。

但凡世间之事大约都循此规律,取之必先与之。倒不一定非是诱饵,而是你必须付出的伤痛。古训: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恒取其轻。物理法则:省力不省功。现在的人,年轻时用健康换财富,及到老时再以财富买健康。其实无论你如何精明,只是在利害之间折腾,也许就要这样折腾一生一世。

虎未见过黔驴,以为“庞然大物也”。天下之事之物,你没见过的多了。无根基的人,必惊于先,而后蔑之,然在蔑时,其精髓尚未弄懂。有道行之人,先行淡然,了其精髓后,方觉心惊,因感其深奥,容不得你不惊。

明代陈继儒之《小窗幽记》中讲到:“世人破绽,多从周旋处见”。虎若见庞然大物而急走,何以得见其无技,而得食?驴若坦然凝神,不以劣技显拙,何以破绽毕露,终被蔑之?如是可见,遇难而避,尚不解其理,将永不解其理。再,自以为是,以为天下之技盖不如吾技,当街抖落,叫卖声嘶,终被明眼人窥破,贻笑大方矣。

上蔡楚人李斯,书秦王: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而好事者船载川陕之驴入黔,“置则无可用,放之山下”。川陕之地,驴为劳役代步之徒,何曾闲消片刻?一旦入黔,反倒成就寓公,只因黔人不识也。人生一世,最难得是为人所识,为人所用,不求高山仰止,只愿小事己能,勿荒废年华学问,便是知足而乐。为人不识,赋闲在庐,虽可松妻鹤子,但那份性情中的激涌,随日升日落,每然在胸中冲突撕拧,其苦自知矣。

又墨翟说公输盘,不攻宋,终纳而成业绩。然闾人不识,不与入内避雨,墨子叹曰:“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争于明者,众人知之。”天下之人大多以俗眼观,只知道虎最终吃了入黔之驴。又有谁曾想过,黔之驴也曾蔑视黔中虎,甚至让“……虎大骇,以为神。”神者,密也!如不坦胸中沟壑,不为人洞知抱负,也就不会遭物议,德盖祖,乃至伤神伤身。

古字之中,“乃”为轻松口吻,略存轻视之意。虎“……断其喉,食其肉,乃去。”是为已知其能,虽“庞然大物也,”虽曾“以为神,”一旦识破,轻蔑之态溢于表形,毁其尊严,终其性命,以为儿戏也。可见深藏不露,乃为养生之道,护身之法。潜心学道,丰盈自身,平日里只以无为之态示人。但可像路边之巨树,因材质紊乱,不堪入料,反倒留得了性命,也给车夫脚牙留下一冠阴凉之地。

布衣白丁,胡乱释来,莫笑,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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