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的一生大多是平淡的,就我而言平淡的辩不出酸甜苦辣咸。随着年龄的增长更显出秃废和无能,又细细想来却是一身的债。俗话说‘借债还钱’,还了事就结了。然而,有些债务是无法还的。由于人们对事物认识不同甚至欠债人忽而变成讨债人,真是纠缠不清撸顺不开,从生命开始到人生结束。情未了债更多,它将伴我伴着他人走下去。

父母的养育之恩如果归为情债,当父母的会不高兴,会感到别扭,会不舒服。因为养育子女是天经地义,是本分,是不可推弃的责任,或者说是人生的延续,是你我他的再生。正因如此,人们拚尽一生之本能为子女创造家业,尤为甚者为子女的前途和事业发展,不惜重金铺路,不顾一切无视国法不惜冒杀头丢官的危险,费劲千辛万苦,如子女成才当然是皆大欢喜不枉为徒劳。几日前朋友桌前闲话。说某人为其子费尽周折谋一工作,又为其购房娶妻,本以为任务完成从此可享天伦之乐。然其子平时花钱无度,屡屡回家或电话要钱,几次不给或不足数,张口便骂。爹说:我不欠你的。儿说:你生了我就得欠我的,给钱。朋友说这个孩子是世上难找的混蛋,而我说连他老子在内教子无方,应是一对半混蛋,象恐龙蛋化石一样世上不多又确实存在。

就本人而言如是情债高磊,且不说亲情,同学,朋友,师谊。从走入社会开始,农村选调进城,工作调动,分房涨工资,儿女上学找工作,求医看病,算来求人无数唉。如今与这些帮助过我的友人相处更显情深意重。却也有处理不当招来冷眼相视者,偶逾其人自知理亏乃不敢正视,原本的情意如果与金钱连在一起不知定个什么价?如果有价凭今日之力怕是难以兑现了。

谈到钱其实十几年前也当过债主。某人家居农村由于工作关系相识,也有过几年业务关系,感觉人还不错。一日来家借钱,说是几天就还。几万快钱是我的全部家底,苦于面子借给了他。不想几天的期限变成了几年。不久购置房屋用钱,怎奈家贫如洗,有幸人缘不错多亏朋友帮忙凑够房钱才搬进了新居。后来听说借我钱的人买卖做大了,与其索要借款,回话说:做买卖正是钱紧时期。我见他拿了别人的东西还理直气壮,话语间不是他欠我钱,好像我欠了他的钱。顿时火冒三丈,你欠了我的钱,难道我还求你不成。后来虽然他把钱还给了我,但对于一个视钱如命无视情意之人怎可以友相称呢。

既然 欠债就要偿还,这是做人的本分,是天经地义的。我不愿意负债,可我又不能不负这感情债,更不能忘却这里面蕴含着的无价的情意。